物品託運應事先告知物品性質及價值,並註明於契約內容特別備註。託運之物品價值超過五萬元以上,應特別告知,小型物品建議自行攜帶或使用特別處理方式來進行搬運。若無在契約約定特別說明物品,本公司皆由一般物品運送方式承載,若造成搬運時的損壞僅能以一般物品損壞賠償辦法處理。
本公司禁運物品-違禁品、易燃物、危險物品。若因此造成公共危險、物品損壞、滅失或發生相關責任之歸屬,均由托運方自行負責。
建議自行處理之物品-現金、珠寶、有價證券、古董、美術品、寵物(須特別告知依合約約定處理)、易碎品、相關電器用品、電子儀器、醫療器材、工業機械、樂器、電腦 、…等。功能喪失、資料遺失、音色失調等相關賠償責任,請搬運前做特別約定否則將依一般貨物運送方式處理。
須委託搬運務必請專業的指導人員在場指揮搬運與裝卸相關動作落實,否則造成之毀損。本公司將以一般貨物處理並計算理賠。
在未登入在委託搬運清單內,或是櫃內物品未清空,而造成傢俱的毀損或遺失,則不在理賠範圍內。
搬運完成後,發現物品損壞,在未經過雙方認定。務必保留原物,未保留者恕難受理賠償。